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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律筑基严纪兴党——重温陈云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来源: 时间:2025-05-27 14:42【字号:    

2025年是陈云同志诞辰一百二十周年。作为党的第一代、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曾先后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和中央纪委第一书记等职务,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推进从严管党治党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严守党纪是革命胜利的重要条件

党的纪律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是陈云始终恪守的政治原则。1940年3月19日,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五期学生毕业大会上作了题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讲话,系统地从社会现状、阶级构成、党对军队和政权的领导、统一战线问题和新党员现状五个方面阐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必要性。他在讲话中深刻有力地指出,全党严守党纪是革命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

党的斗争经验证明,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陈云富有战略眼光地把要不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不要纪律就会亡党亡国亡头,陈云在1943年党的文艺工作者会议上再次强调了毛泽东的这个著名观点。他指出:“可否不要纪律呢,如果不要也可以,那就是毛主席讲的六个字‘亡党亡国亡头’,就一定不可避免。”

在任何历史时期,党纪都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在陈云看来,革命胜利基本的条件之一,就是要使无产阶级的党成为有组织的统一部队。他强调,“纪律是我们的重要武器,维护党的统一,不靠刀枪,要靠纪律”。对于延安时期在夹缝中求生存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尤其如此。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从此,“四个服从”一直作为党的组织纪律的首要内容被写入党章。陈云在讲话中再次重申“四个服从”这一重要原则,再度向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号召,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用对党的绝对服从彰显对党忠诚,确保党的意志和行动绝对统一。

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正因为将严格的纪律一以贯之,党才能不断巩固自身、团结群众,坚持斗争、战胜强敌,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

迅速确切地执行党的决议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真正遵守纪律的党员,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没有任何借口地执行党的决议,而不是有条件地跟党组织讨价还价。“中国革命是长期艰苦的事业,共产党及其党员没有意志行动的统一,没有百折不回的坚持性和铁的纪律,就不能胜利。”

“开除刘力功事件”是延安时期陈云亲自处理的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的一个典型案例。刘力功是一名青年知识分子,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抗日军政大学和延安中央党校训练班学习,他在学习中表现得“自高自大,有不少共产党员所不应有的观点”。鉴于此,党中央派他到华北基层工作中去锻炼,但他却坚持要进马列主义学院或者回原籍工作,否则就要退党。陈云和党组织先后七次找他谈话,强调去基层锻炼的重要性,刘力功仍然拒绝执行党的决定。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中央党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刘力功的党籍,并公布于全党。

对于刘力功的问题,陈云认为不是孤立的,而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他撰写《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刊登在1939年6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第七十三期。在文中,陈云深刻地指出,“我们党今天有大批的新党员,他们还没有受过党的纪律的教育,还没有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针对当时党员在分配工作时对于党的决定讨价还价的现象,陈云强调,共产党员在党分配工作时,“只有说明自己意见的权利,只有在党决定以后无条件地执行决议的义务。除此之外,决不能增加一点权利,也决不能附加一个条件,否则就违犯了党的纪律”。

遵守纪律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刘力功在学习过程中,也曾口头上表示服从党纪,但在实际中却不执行党的决议,对于这种言行不一致的行为,陈云指出,这是不服从党的纪律,是决不能允许的。“口头上说遵守纪律是容易的,困难的是在实际行动上真正遵守纪律”,党员要把执行党的纪律和决议付诸实际行动之中。怎样做到真正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决定?陈云给出了斩钉截铁的答案——迅速确切地执行党的决议。

“迅速确切”是指党员要雷厉风行、实事求是地执行党的决议,这就是要检验党员“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决议是拖延的,敷衍的,甚至故意歪曲的,还是真正忠实执行的”。陈云明确指出,“党内不容许任何党员在党的决议面前‘阳奉阴违’的两面态度”,要把这类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文章刊登后,延安的机关、学校等迅速围绕《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展开大讨论,党员干部纷纷对照检查自身,充分认识到遵规守纪的重要性、怎样才是真正的遵规守纪,党的纪律进一步严明,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得到统一。

纪律规矩是共产党员的常修之德

我党历来注重纪律,遵守党纪是每个党员的基本义务,必须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将纪律规矩作为常修之德,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做到自觉遵规守纪。陈云长期负责党的干部工作,在延安工作期间,多次在讲话中强调革命队伍必须有铁的纪律,要求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必须成为严守党纪的模范。

1939年5月30日,陈云撰写了《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将党员标准概括为六条,这就是党史上著名的“共产党员六条标准”。这篇文章最初刊登在《解放》第七十二期,后来被印成单行本,1943年又被中共中央列入二十二篇全党必读的整风文献,成为指导党的建设的重要文献。

陈云在文中着眼党员的思想、纪律、行动,从六个方面系统分析和详细阐述了党员的标准,其中特别强调了党员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和“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

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衡量一名同志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重要条件。陈云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坚决地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是他的义务”,过去,由于正确地开展了党内斗争,执行了党的纪律,克服了错误路线,保证了党在各个时期的革命任务的实现,以及现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和抗日战争的进行。今后,党仍应坚持这种纪律,才能团结全党,克服新的困难,争取新的胜利。

同时,党员必须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如果说“迅速确切”是对在实际中如何执行党纪的要求,那么“百折不挠”则是对遵规守纪提出了更高标准。陈云用三个“不仅”和三个“而且”着重说明了执行党的决议是无条件的:不仅在日常工作中,而且要在困难中;不仅在有党监督时,而且要在没有党监督时;不仅在胜利时,而且要在失败时。顺境时执行党的决议,逆境时更加坚定地执行党的决议,只有具备这样坚定和顽强的英雄气概,才配称为一个好的共产党员。

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针对新形势和新问题,陈云始终坚定不移地把抓好党风和纪律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强调“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

改革开放之初,陈云在重新组建和领导中纪委的工作中明确指出:“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新成立的中纪委所做的一件基础性大事,就是在陈云的主持下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是一项为全党定规矩的工作。为制定好这样一份全局性的文件,陈云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亲自把关,多次对起草工作给予指示。1980年11月,在中纪委召开的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上,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著名论断。这一论断很快得到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的赞同,并在全党达成共识,产生了影响深远的警示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金钱面前迷失了自我,公然作出违背党纪的行为。对此,陈云总是有着清醒的认识和判断,旗帜鲜明地和违纪行为作斗争,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权威,树立良好党风。1984年10月,中纪委常委会为贯彻党和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决策,提出了《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陈云对报告作出批示:“纪检工作应当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党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重温陈云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论述,就是要常学常新,以纪律建设推进自身建设,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极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中央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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