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邑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时间:2019-12-04 11:08【字号:大 中 小】
1、收据要求使用《石家庄市职工互助活动专用凭据》三联单。(从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领取票据,地点设在县工行西临县职工服务中心一楼,电话:69004339)
2、缴费收据第一联(存根)留各单位备查;第二联(凭证)交缴费职工保存,凭证联内容包括:所属工会、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时间年、月、日,缴费用途,缴费金额(大小写),票据编号,缴费人签字、收款人签字,有工会章加盖工会章,没工会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第三联(入帐)由各单位入帐。
3、各单位将所收的互助金交到县工会在工行设立的职工互助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邑支银;开户名称:高邑县总工会;帐号:0402023729264001209),并且填写《高邑县职工互助活动基层工会职工互助金缴纳登记表》一份(本单位需要的可多打印份数),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工会。(表格可到gyxyrj@163.com,密码gyx123邮箱下载),统计后上报此邮箱。
4、各单位将《高邑县职工互助活动基层工会职工互助金缴纳登记表》和工行进帐单上报职工服务中心,经审核无误后,再在《高邑县职工互助活动基层工会职工互助金缴纳登记表》加盖县职工互助活动专用章,县工会留存一份,返回各单位入账一份。服务中心对各单位统一开具《河北省捐款捐物专用收据》。
5、将《高邑县职工互助活动基层工会职工互助金缴纳登记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