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时间:2021-06-09
一、小微企业界定标准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二、返还操作流程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实行申报审核制,按照足额征缴、全额返还、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企业申报、区总工会审核认定,达到规定且审核认定后,将工会经费返还至企业工会账户。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成立工会,建立工会组织后,向区总工会申请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0日。
望各基层工会、各小微企业接到通知后,尽快申报,确保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联系电话:82087559
邮箱:kqgzjtxs@126.com 密码:gzjtxs
附件:1.《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2.石家庄市总工会关于落实2021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3.河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表
4.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工作台账
5.河北省县级工会经费补助申请表
矿区总工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