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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总工会 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6-09 11:08【字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石家庄市总工会《关于落实2021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微企业界定标准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二、返还操作流程 

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实行申报审核制按照足额征缴、全额返还、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企业申报、区总工会审核认定,达到规定且审核认定后,将工会经费返还至企业工会账户。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成立工会,建立工会组织后,向区总工会申请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0日。

望各基层工会各小微企业接到通知后,尽快申报,确保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联系电话:82087559

邮箱:kqgzjtxs@126.com    密码:gzjtxs

附件:1.《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2.石家庄市总工会关于落实2021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3.河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表

4.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工作台账

5.河北省县级工会经费补助申请表

                                      

 

矿区总工会         

2021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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