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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3
一、国家对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此外,由于工作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国家对试用期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四)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工会为劳动者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工会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以下维权方式:
(一)支持参加工会组织;
(二)提供法律咨询;
(三)参与协商、调解;
(四)支持、帮助职工参与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
全国工会系统建立了联动维权机制,你在务工地的劳动权益收到侵害,可请求企业工会或当地总工会支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