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3-06-06
今年春节过后,原来在黑龙江省宝清县晟宾大酒店工作陈先生通过信件方式向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宝清县晟宾大酒店支付拖欠未付的工资。
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仲裁申请,立案受理了陈先生的申请。考虑到他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工作,因为距离遥远,可能无法按照仲裁机构安排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经过沟通后,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定对此案以网络视频的方式线上开庭进行审理。
庭审当天上午9 时 30分,庭审正式开始。仲裁员、记录人员共同组织未到庭审现场的申请人陈先生用手机通过“微信视频”方式进行连线,参加庭审。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秩序井然,信号通畅,声音清晰,双方举证答辩。虽然广东黑龙江南北相距万里之遥,这次庭审却以跨越时空的视频连线方式,按规定顺利完成庭审调查、质证和举证、辩论等法定程序,最后经受陈先生委托授权到庭旁听的亲属代申请人在笔录上签字,完成了这次庭审,真正实现了一次审理“不见面”、质量“不打折”的仲裁庭审。这次庭审共持续了约2小时,庭上当事双方拒绝调解。最后,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做出被申请单位宝清县晟宾大酒店依法向申请人陈先生支付劳动报酬5400元的裁决。
这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是宝清县第一例采取 “线上庭审”方式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是黑龙江省首例双方当事人相距万里之遥参与庭审的“跨地域线上开庭”庭审案件。
据介绍,采取“线上庭审”方式是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办案模式的重要探索。
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艳玲说:“这次线上庭审在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的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提升了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刘艳玲表示,有了这次成功实践,今后对当事人庭审无法到达现场的,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开通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利用手机“微信视频”功能,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新模式,推进仲裁案件线上开庭审理,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依托网络资源和信息渠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开展“线上调解”和“线上庭审”,努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效能,最大化、最优化实现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