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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仲裁品牌 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来源: 时间:2023-06-06

 “我没想到生育补贴能够在这么短时间内收到,原以为要等到开庭裁决后才能有结果,感谢调解员专业高效的调解。”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收到这样一通电话,劳动者邱某向调解员的热心服务表达了感谢。

近年来,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构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处理体系,建立多元联合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不断优化调解仲裁衔接流程,全力打通基层争议化解“最后一公里”,擦亮仲裁品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今年4月,作为工作业绩突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受到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全国工商联通报表扬。

搭建调解平台 助力劳动关系和谐

2021年10月28日,罗某荣等42人来到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称被北京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获得经济补偿。在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近年来,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多发、办案压力增大的情况,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工作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借助现已成熟的仲裁平台,建立区域性、专业性强的调解组织--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成立于2020年3月12日,其中桂林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象山区法院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在调解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会调解点、法院多元化解工作站和高校实践教学基地,共同作为完善法律咨询、多元调解仲裁案件的支点,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依法参与调解中心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极大提高了调解效率。”调解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以调解方式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提高预防和化解纠纷的效能,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得到很大提高。

多元联合调处 维权服务提质升级

“我跟着一个当包工头的老乡做工,总承包单位把工程转包给他做,我没有与任何一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到工地做工才5个月,我就受伤了。受伤后,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公司都不理我,我原以为要去桂林市人社局才能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没想到现在这里可以直接交材料,对于我这种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真是太方便了。”不久前,在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劳动者邓某感激地说。

秉持着“简捷、便民”的服务宗旨,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与法院、司法局、总工会、高校建立“五位一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的基础上,整合多方资源,推动工商联、企联加入其中,将原来的“派驻模式”改为多元联合的“加入模式”,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及职责进行了规范,形成合力,并增设“工伤工作点”“监察调处点”,共同建立健全“工伤业务、仲裁申请、多元调解、工会维权、法律援助”一站式咨询服务机制,代收工伤认定与法律援助的申请材料,极大提升了维权服务水平。据悉,调解中心成立至今,已成功调解2960件案件。

注重调裁优化 提升调解工作效能

对于不能达成调解的案件,如何进一步优化调解和仲裁衔接流程,提高案结事了的工作效率,也是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始终关注的重点。

2020年8月,桂林市人社局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试行劳动人事争议立案登记制的通知》,将立案审查制调整为立案登记制,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收立登记制度。“我们在询问、登记、帮助、释明、分流等环节中不断分析研判,采用‘问诊式’方法,针对不同情形进行繁简分流及法律帮扶,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调解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时间由原先的平均2个月,缩短至最快当天即可解决。

同时,调解中心还推动“分类式”处置建设,根据案件申请人的调解申请、案件类型、繁简程度,采取不同方式办理。其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向人社部门、法律援助部门出具相关公函;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申请仲裁审查确认;对已调解的集体案件、重点群体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回访,联合法院为当事人提供“点对点”信息沟通服务,高效处置;对调解不成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部依法转入仲裁程序。据悉,去年以来,桂林市共仲裁处理案件4881件,其中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起诉至法院的一审案件1062件,占比仅21.2%,其中进入诉讼程序后最终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一致的案件占比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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