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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8
一、按照“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大方、办事公道、快捷高效、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的服务要求,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机关效能。
二、 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安全生产与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
三、为企业发展稳定服务,努力协调劳资矛盾,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四、为职工群众服务,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情接待职工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并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
五、构建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认真对我区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做好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的办理以及上报工作。搞好特困职工与困难职工帮扶援助工作。
六、大力促进企业与职工劳动和谐关系,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七、推行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对职工(含农民工)个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法律援助,事实清楚的,7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援助的决定;事实不清楚的,当即告知予以补全材料;不属于职工法律援助范围的,当即告知诉求渠道。
八、 开展“职工互助”活动,及相关救助等各项工作,扩大工会救助和职工互助的范围,改善民生,做到应助尽助,使职工群众得到应有的帮助。
新华区总工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