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6-29 17:03【字号:大 中 小】
石家庄市职工互助活动
实施细则解读
职工互助活动是由政府推动、相关部门配合、工会组织具体承办,多渠道募集资金,为因罹患疾病住院医疗的缴费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的互助性活动。
职工互助活动以服务职工为宗旨,积极倡导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自愿参加,奉献爱心。
职工互助活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量入为出的原则。职工互助活动资金募集和实施救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突出“互助性、
普惠性、应急性”的原则进行。
本市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以团体形式参加职工互助活
动。职工互助金缴纳标准为每期每人60元。缴费标准不设上限。
该项活动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参加人数须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70%。
互助金由参与职工个人交纳。用人单位和有条件的地方工会或基层工会可以对参加互助互济活动的职工在互助费用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
经工会组织认定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管理的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职工,随所在单位参加活动时,困难职工个人应
交纳的互助金,可由用人单位或基层工会代为交纳。
资金募集结束后,不再接受零星缴纳。
职工互助活动募集的资金,对符合下列情形,且患者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的人员实施救助。未经医保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救助。
1.缴费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含本科及以下在读学生,下同),在救助当期内,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含尿毒症门诊透析,下同),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金额(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经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下同)达到2500元(含)以上的,按救助当期个人自付部分金额固定比例实施救助:缴费职工本人按照16%比例进行救助;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按照10%比例进行救助。
国网河北电力公司各参保单位缴费职工,个人自付金额为河北省电力公司医疗报销单中个人账户支付和个人自付金额之和;经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报销的,个人自付金额为理赔通知书中医疗账单明细中账单金额扣除理赔说明中理算金额。自付金额达到2500元(含)以上的,救助比例按照以上条款执行。
2.缴费职工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根据世界保健机构的标准,新生儿特指未满月的婴儿或出生至28天的孩子),在救助当期内,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金额达到20000元(含)以上的,按住院医疗费金额的10%给予救助。
3.缴费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突发猝死,未产生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予5000元定额救助。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猝死的概念: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发生后即刻或者24小时),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
4.在救助当期内,缴费职工、缴费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每人一次或多次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达到2500元(含)即可申请救助。多次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计算按固定比例实施救助。救助对象可一次或分次申请救助。
5.在救助当期内,每个缴费职工享受的救助总额(含对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6.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均为缴费职工且符合救助条件时,其父母均可为其申请救助。救助当期每个缴费职工享受的救助总额分别不超过3万元。
7.住院治疗时间跨年度的,按出院时间所在年度的救助政策实施救助,自付部分金额和救助限额在出院时间所在年度累计计算。
以上救助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生活水平和医疗费用水平、以及职工互助活动资金募集和救助金发放情况,在新的救助期予以调整,并报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施行。
各县(市、区)总工会,可参考本实施细则制定本级的实施细则,于救助当期内,对已享受市级救助的救助对象,使用往期结余的互助资金进行二次救助。同一救助期内,单个缴费职工市、县两级救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含对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救助金额),且不得超过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总额。
救助期限每期为一年,按自然年度计,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满,本期救助责任即告终止。
第十期职工互助活动新申请救助事项按照《实施细则》执行;已救助事项按照《实施细则》救助标准重新计算,少救助的事项二次审核后补发差额部分;多救助的救助事项仍按照原认定计算方式予以确认。
救助对象的申报程序包括:下载、注册、申请、审批、拨付和建档等程序。
下载:通过扫描“石惠卡”背面的二维码下载石惠APP软件包并安装。
注册:打开石惠APP,申请人使用本人的手机号注册并激活账号。
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填写《石家庄市职工互助活动救助金审批表》,由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将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通过石惠 APP 拍清晰照片上传。
在异地转移就业的缴费职工,凭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缴费地工会申请救助。
审批:太平养老保险公司接收到完整清晰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一般救助事项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拨付:通过审批程序的及时给付救助金,未通过审批程序的及时告知理由。
异议的处理:对于救助结果有异议的职工,在收到救助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太平养老保险公司提出复议申请,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申请人提供救助材料原件交到太平养老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公司上报到石家庄市总工会职工互助活动工作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太平养老保险公司根据职工互助活动工作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果进行结案处理。超过申请时限,不再受理。
建档:申请人救助事项电子档案由太平养老保险公司建档保存。每月初 5 个工作日内出具上月《石家庄市职工互助活动救助明细表》,提交给职工互助活动工作委员会;每季度第一个月 5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电子档案转交给职工互助活动工作委员会,并确保交接手续完善。申请人救助事项纸质档案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建档保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活动无救助责任:
1.因地震、洪涝、暴风雪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伤、损失;
2.参加本活动的单位、个人有欺诈、作弊行为;
3.因工伤、职业病、生育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医疗纠纷涉及的医疗费用;
5.自杀、自伤等故意行为造成的损伤、损失;
6.违法、犯罪行为及醉酒行为造成的损伤、损失;
7.因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损伤、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