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12-06 14:54【字号:大 中 小】
1.免费住院费用补贴保障
申请条件:(1)所属县(市、区)工会上解住院补贴专项经费;(2)所在单位成立工会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3)办理并激活石家庄市工会会员卡;(4)正常参保城镇医保或新农村合作医保;(5)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补贴条件。
保障内容:持卡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因患疾病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
受理渠道:职工在住院治疗结束以后,将身份证、会员卡、病案首页、出院记录、临时和长期医嘱单、体温单等6项材料拍照,通过市总工会APP、微信公众号等补贴专用通道上传,经审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补贴转入职工会员卡中,并短信通知职工。
保障标准:按实际住院天数每次扣除三天后乘以40元,给付住院补贴。年度累积给付天数最高以九十日为限。
2.免费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障
申请条件:(1)所属县(市、区)工会上解住院补贴专项经费;(2)所在单位成立工会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3)办理并激活石家庄市工会会员卡;(4)正常参保城镇医保或新农村合作医保;(5)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内容:持卡职工因乘坐客运机动车辆、客运列车或客运轮船、民航飞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受理渠道:发生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事故时,持卡职工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全年7×24小时接受理赔报案工作。
保障标准: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最高保障金额为40万。
3.免费驾乘人员意外保障
申请条件:(1)所属县(市、区)工会上解住院补贴专项经费;(2)所在单位成立工会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3)办理并激活石家庄市工会会员卡;(4)正常参保城镇医保或新农村合作医保;(5)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内容:持卡职工在乘坐或驾驶私人客用车辆或公务客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受理渠道:发生驾乘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事故时,持卡职工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全年7×24小时接受理赔报案工作。
保障标准: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最高保障金额为4万。
4.免费非工伤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保障
保障对象:1.参加全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工会会员;2.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3.持有“石家庄工会会员卡”的工会会员。
保障内容:非工伤意外伤害是指工会会员在从事非职业活动或与职业责任无关的活动时因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原因而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受理渠道:工会会员在“石家庄工会会员卡”有效期间,出现上述保障范围内情形的, 均可在出险之日起一年内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
保障标准:1类保障对象可获得保障金最高 3万元,2、3类保障对象可获得保障金最高 2万元。
申请资料:参照冀工发〔2016〕12号文件执行,文件可在河北省总工会官方网站下载。
5.免费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
保障对象:1.参加全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工会会员;2.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3.持有“石家庄工会会员卡”的工会会员。
保障内容:家庭财产包括住宅的房体、家庭耐用消费品、生活起居和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职工家庭经营性场所和设备等不作为本项目核定家庭财产损失的内容,如店铺、车库、小房、车船、搭建帐篷等。
受理渠道:工会会员在“石家庄工会会员卡”有效期间,出现上述保障范围内情形的, 均可在出险之日起一年内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
保障标准:1类保障对象可获得保障金最高 3万元,2、3类保障对象可获得保障金最高 2万元。
申请资料:参照冀工发〔2016〕12号文件执行,文件可在河北省总工会官方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