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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一)案件来源:高某某、孙某某等工人投诉
(二)涉案方情况:山东潍坊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 现场负费人:吕某某
(三)初步查实的事实
经调查,山东潍坊某公司承建石家庄市某公司的地源热泵中央空调按装项目,该项目甲方为石家市某公司。截止到2018年5月初,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某公司已分三次拨付潍坊
某公司工程款198万元。投诉人高某某等人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5月13日在该项目做打井工作,潍坊某公司拖欠高某某、孙某某等37名民工工资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