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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6
案例:2014年2月,徐小强(化名)与红白游戏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了将近两年之后,徐小强渐渐开始不满现状,想去外地旅游散心,在网络论坛上结识了一帮驴友,一行人决定自驾去西藏旅游。2016年底,徐小强在没有通知单位和家里的情况下,不辞而别。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自驾途中,徐小强所在的车队遇到了千年一遇的泥石流,徐小强不幸在这次事故中丧生。
徐小强的家属处理完毕后事之后找到红白游戏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支付非因工死亡的待遇,理由是公司没有合法解除徐小强的劳动合同,徐小强仍然是公司的员工。请问,徐小强的家属是否能够获得这笔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