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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7
刘某为某信息技术研究中心退休人员。退休后,信息技术中心依法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刘某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刘某退休后为了发挥余热,与一家从事信息技术开发的民营企业签订协议,为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刘某每天也同该公司职工一样朝九晚五地上下班。2016年5月,刘某因身体不适,在家休息了一个月。6月上班后向公司主张其5月份的病假工资。公司人事部门告知刘某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在协议中约定了因病不出勤,公司将不支付报酬。刘某认为双方之间为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支付其病假工资。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